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分舉措」第十條劃定之讓渡法子:
本次買回股分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動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解決。 5.買回之區間價錢:新台幣14元至2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列所定
司已發行之通俗股股份增添,得按刊行股份增添比率調劑之。
1.董事會抉擇日期:113/12/18
2.買回股份目標: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分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059,821,75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18114/02/17
6.預定買回之數目(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錢(元):14.002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錢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體式格局: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分占公司已刊行股分總數之比率(%):0.7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積累股數(股):1,76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分之景遇:
委員會或薪資待遇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1)現實買回股分期間:113/08/21 113/10/09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
另請核准有關此次買回本公司通俗股所應出具之董事會聲明書如附件所示。
第十三條:本門徑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分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身分,現實認購資格及認
買回股分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活動資產之0.57%,茲聲明本
買回股分之價錢尚屬公道,且吻合相幹劃定。
議,非具司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抉擇。
惟在讓渡前,如遇有公
第八條:庫藏股每股轉讓價錢以該次庫藏股現實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讓渡價格。
規定外,悉依本門徑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抉擇經由過程,並得報經董事會抉擇修訂。 第一條:本公司為鼓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根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財務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則按職位、服務年資及績效表現等擬訂員工得受讓股分之權數,並
認購庫藏股之權力。 666,667股。
區間價錢下限時,將繼續履行買回股份。
13.董事會抉擇買回股分之會議紀錄:
公司資本之保持。
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
舉措」等相幹規定,擬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法子。本公司買回股分讓渡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
止。估計買回2,000,000股,即本公司已刊行股分之0.71%。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分法子」第十一條劃定之轉換或認股舉措:
份,視為本公司未刊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分調換挂號。 經提案表決全部出席董事一致經由過程抉擇以下:抉擇:照案通過。
流暢在外通俗股溝通。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視辦理委員會前身)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分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公司之本國籍(含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分跨越百分之五十之海
第六條:員工於認購繳款時代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以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當次
第七條:庫藏股轉讓依以下法式打點:
不合用
18.其他證期局所劃定之事項:
本次買回股分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動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解決。 5.買回之區間價錢:新台幣14元至2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列所定
司已發行之通俗股股份增添,得按刊行股份增添比率調劑之。
1.董事會抉擇日期:113/12/18
2.買回股份目標: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分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059,821,75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18114/02/17
6.預定買回之數目(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錢(元):14.002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錢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體式格局: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分占公司已刊行股分總數之比率(%):0.7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積累股數(股):1,76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分之景遇:
委員會或薪資待遇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1)現實買回股分期間:113/08/21 113/10/09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
另請核准有關此次買回本公司通俗股所應出具之董事會聲明書如附件所示。
第十三條:本門徑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分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身分,現實認購資格及認
買回股分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活動資產之0.57%,茲聲明本
買回股分之價錢尚屬公道,且吻合相幹劃定。
議,非具司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抉擇。
惟在讓渡前,如遇有公
第八條:庫藏股每股轉讓價錢以該次庫藏股現實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讓渡價格。
規定外,悉依本門徑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抉擇經由過程,並得報經董事會抉擇修訂。 第一條:本公司為鼓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根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財務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則按職位、服務年資及績效表現等擬訂員工得受讓股分之權數,並
認購庫藏股之權力。 666,667股。
區間價錢下限時,將繼續履行買回股份。
13.董事會抉擇買回股分之會議紀錄:
公司資本之保持。
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
舉措」等相幹規定,擬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法子。本公司買回股分讓渡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
止。估計買回2,000,000股,即本公司已刊行股分之0.71%。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分法子」第十一條劃定之轉換或認股舉措:
份,視為本公司未刊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分調換挂號。 經提案表決全部出席董事一致經由過程抉擇以下:抉擇:照案通過。
流暢在外通俗股溝通。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視辦理委員會前身)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分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公司之本國籍(含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分跨越百分之五十之海
第六條:員工於認購繳款時代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以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當次
第七條:庫藏股轉讓依以下法式打點:
不合用
18.其他證期局所劃定之事項:
題目:彰源 通知佈告本公司董事會抉擇第十九次買回庫藏股案
日期:2024-12-18
股票代號:2030
公司名稱:彰源
談話時間:2024-12-18 16:09:58
說明:
區間價錢每股新台幣14元至每股新台幣20元,其對該公司之財政構造未產生重大晦氣影響,評估其預定
為統籌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考量股價變動已趨穏定,故未予以全數執行完畢。
提請核准通過股分買回計畫,依以下首要前提自台灣證券集中
3.買回股分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059,821,753元。
2.買回股分之種類:通俗股。
4.預定買回之時代與數目:113年12月18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
1.買回股分之目的:讓渡予員工。 上述買回股分總數,僅占本公司已刊行股份之0.71%,且
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通俗股股份:
17.管帳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公道性評估定見:
認購作業或併至第三條讓渡時代內以後續次別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依認股人成分提報審計
第十一條:本公司讓渡股份於員工時,限制員工於獲得半年內不得讓渡。
無
區間價錢每股新台幣14元至每股新台幣20元,其對該公司之財政構造未產生重大晦氣影響,評估其預定
為統籌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考量股價變動已趨穏定,故未予以全數執行完畢。
提請核准通過股分買回計畫,依以下首要前提自台灣證券集中
3.買回股分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059,821,753元。
2.買回股分之種類:通俗股。
4.預定買回之時代與數目:113年12月18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
1.買回股分之目的:讓渡予員工。 上述買回股分總數,僅占本公司已刊行股份之0.71%,且
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通俗股股份:
17.管帳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公道性評估定見:
認購作業或併至第三條讓渡時代內以後續次別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依認股人成分提報審計
第十一條:本公司讓渡股份於員工時,限制員工於獲得半年內不得讓渡。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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